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纠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公司名称等均为化名,如有雷同,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将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
金莉莉、金娜、金思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原告按照继母陈坤遗嘱继承先父金飞扬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泰西里×号楼×单元×号房屋,三原告共同共有;2、案件受理费由三原告共同负担。事实与理由:金飞扬(原名:金高)与梁博文系夫妻关系,生有三女即金莉莉、金娜、金思雨,梁博文于1976年12月15日病故。后金飞扬与陈坤结婚,双方均系再婚。陈坤与雷俊原系夫妻关系,后双方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离婚。陈坤育有二子周健、徐常兰。徐常兰在未成年时被送养。金飞扬于2012年5月17日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陈坤于2015年9月7日去世,生前于2015年5月22日留有代书遗嘱一份,载明:“陈坤嘱托:一、关于本人名下银行存款、现金、金银首饰的处理……二,关于北京市东城区景泰西里×号楼×单元×号房屋的处理1、在北京市东城区景泰西里×号楼×单元×号房屋没有出售时,由金莉莉、金娜、金思雨协商使用;2、一旦出售,所得房款,属于陈坤的部分,由金莉莉、金娜、金思雨协商分配。”
被告辩称
周健辩称,认可原告方陈述的亲属关系,周健同意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徐常兰是周健弟弟。徐常兰上户口的时候把出生日期搞错了,所以身份证显示二人是同一年出生的。周健曾听姥姥说还有个弟弟,很早就送养他人,但姥姥说也不知道弟弟去了哪儿。2000年初的时候,母亲跟周健说,周健弟弟的女儿打电话找到她了,还给了一个地址,是河北沧州东光县龙王徐镇龙王徐村。徐常兰的女儿后来和周健互相留了联系电话。徐常兰在本案起诉之前就知道这份遗嘱了,徐常兰跟周健说过同意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金飞扬(曾用名金厚德)与梁博文系夫妻关系,生有三女即金莉莉、金娜、金思雨,后梁博文病故。陈坤与雷俊(曾用名周健)原系夫妻关系,后双方离婚。陈坤育有二子周健、徐常兰,徐常兰在幼年时被送养。金飞扬与陈坤于1982年1月19日结婚。金飞扬于2012年5月17日去世,生前未留遗嘱,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陈坤于2015年9月7日去世,生前于2015年5月22日留有《陈坤嘱托》一份,主要内容为“一、关于本人名下银行存款、现金、金银首饰和物品的处理。1、全部银行存款和现金由女儿金娜、金莉莉、金思雨、侄女陈嘉共同所有,金额四人平均分配;2、所有金银首饰的分配,原则上应为谁购买的谁收回;3、尼康数码相机留给大弟陈宗瑜;4、本人其他物品。由金家三姐妹自行分配;5、从现金中拿出一万元给徐琰,作为结婚礼金。二、关于景泰西里×号楼×单元×号房屋的处理。1、在202室房产没有出售的情况下,由金莉莉、金娜、金思雨三姐妹协商使用;2、202室房产一旦出售变现,属于陈坤应得的金额,由女儿金莉莉、金娜、金思雨共同所有,金额由姐妹协商分配。”该“嘱托”整体系打印件,“5、从现金中拿出一万元给徐瑛,作为结婚礼金。”系手写。该“嘱托”签署有“陈坤”、“张玲玲”、“杨开”、“张冬冬”签名,日期“2015”系打印,“5”、“22”系手写。金飞扬于1999年5月17日取得北京市东城区景泰西里×号楼×单元×号房屋所有权。
本案审理过程中徐常兰提交有答辩状,主要内容为“已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证据、传票,我放弃北京市东城区景泰西里×号楼×单元×号房产继承。”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公民死亡后继承已经开始。本案诉争房屋系金飞扬与陈坤之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诉争房屋各享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因徐常兰已经明确表示放弃对诉争房屋进行继承。故诉争房屋应在金莉莉、周健、金娜、金思雨间进行继承分配。现金莉莉、周健、金娜、金思雨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即诉争房屋由金莉莉、金娜、金思雨继承并共同共有,本院不持异议。
综上所述,鉴于继承人已经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景泰西里×号楼×单元×号房屋由金莉莉、金娜、金思雨继承并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