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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律师揭秘:打印遗嘱无立遗嘱人签字,效力几何?》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4-12-19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

在房屋继承法律实践中,遗嘱的效力认定至关重要,本案聚焦于李斌所立打印遗嘱的有效性问题,涉及遗嘱的形式要件、见证过程以及继承人之间的权益分配,对于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处理类似因遗嘱形式瑕疵引发的房屋继承纠纷具有典型意义,需要深入剖析法律条文与案件事实的契合度,以确定遗产的合理归属,维护法律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事实

(一)家庭关系与房屋产权

张英与李霖系夫妻,李斌为二人之子,李斌与陈红系夫妻,育有李涛、李旭。李斌于20201123日死亡,李霖于20191122日死亡。北京市丰台区A号房屋系李斌与陈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产权登记在李斌名下。

 

(二)遗嘱订立情况

陈红、李涛、李旭提交一份李斌的打印遗嘱,载明立遗嘱时间为20201010日,遗嘱人李斌,见证人孙超、秦刚,但遗嘱上仅有李斌签字,孙超签字并写了日期(与遗嘱所载日期不符),秦刚未签字也未写日期。见证人孙超称未看到遗嘱打印过程,是在病房由李斌给她看完打印好的遗嘱后签字。李涛称该遗嘱是其按李斌意思打印。

 

(三)争议焦点情况

张英主张法定继承,认为陈红提交的遗嘱不符合打印遗嘱形式要件;陈红上诉请求依李斌遗愿将遗产由其子女全部继承,并对自己多分,将房屋折价款改判为按期支付,理由包括遗嘱打印及签字日期的实际情况;李涛、李旭同意陈红上诉请求,认为张英及其子未好好照顾李斌,且法律未规定所有人都要在遗嘱上注明年月日,遗嘱应有效。

 

三、各方诉求

(一)原告张英诉求

1. 请求判令位于北京市丰台区A号房屋法定继承份额归张英所有;

2. 诉讼费由陈红、李涛、李旭承担。其依据是认为陈红提交的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保障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益,自己对家庭也有一定贡献,且在李斌生前有相应的情感和经济付出。

 

(二)被告陈红辩称

1. 依法改判,依照被继承人李斌遗愿,将其遗产由其子女李旭、李涛全部继承;

2. 在遗产分配中对陈红予以多分;

3. 给予张英、李涛、李旭三人的房屋折价款改判为按期支付。其理由是认为李斌有将遗产给子女的真实意愿,只是遗嘱形式存在一些客观原因导致的瑕疵,且自己作为配偶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付出较多,应得到更多照顾和遗产分配。

 

(三)被告李涛、李旭述称

不同意一审判决,同意陈红的上诉请求及理由,目的是维护自身在遗产分配中的利益,认为父亲李斌的意愿应得到尊重,且母亲陈红在家庭中贡献较大,同时对张英一方在李斌生前的照顾情况不满,希望通过上诉争取更多遗产份额。

 

四、法院裁判结果

1. 李斌名下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A号房屋由陈红继承所有;

2. 陈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给付张英、李涛、李旭房屋折价款500,000元。

 

五、律师案件分析

(一)打印遗嘱形式要件的法律审视

根据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打印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严肃性,防止遗嘱被伪造或篡改,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案中,陈红、李涛、李旭提交的打印遗嘱存在明显的形式瑕疵。见证人孙超未对遗嘱打印过程进行全程见证,且遗嘱人李斌以及另一位见证人秦刚均未签署日期,孙超签署的日期与遗嘱所载日期也不一致。这些情况严重违反了打印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使得该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法院据此认定遗嘱无效是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维护了遗嘱继承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避免因形式不规范的遗嘱引发继承秩序的混乱,确保遗产分配在合法、公正的轨道上进行。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与遗产分配原则

由于案涉打印遗嘱被认定无效,在当事人未提交其他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对李斌的遗产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定继承遵循一定的顺序和份额分配原则,在本案中,张英、陈红、李涛、李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参与遗产分配。考虑到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情况以及陈红与李斌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法院将房屋所有权判归陈红继承所有,并酌情对陈红的继承份额予以适当多分,同时要求陈红给付张英、李涛、李旭相应房屋折价款,这种分配方式既体现了对配偶权益的一定倾斜,也保障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遵循了公平合理的遗产分配原则,兼顾了家庭关系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平等继承权,避免了因遗嘱无效导致遗产分配的不合理或不公平,维护了家庭关系的相对稳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本案警示人们,在订立遗嘱尤其是打印遗嘱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见证人应认真履行见证职责,对遗嘱的打印、签字等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准确签署相关信息。继承人在面对遗嘱继承纠纷时,应理性看待遗嘱的效力问题,尊重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裁判结果,避免因不合理的诉求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和家庭关系的进一步恶化。同时,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应注重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在遗产分配问题上秉持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确保亲情与法律的平衡与协调。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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