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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法院基于受遗赠人未按时接受,认定遗嘱放弃的法律依据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1-15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核心要点

本案聚焦于北京市海淀区 A 号房屋的继承问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遗嘱与遗赠的效力判定、继承份额的分配等关键法律要点。处理此类案件,需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结合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案件详情

(一)原被告诉求

原告主张:李泽文、李泽鹏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判决李建国遗嘱中对张雅君的遗赠份额按法定继承分配,同时分别按法定继承取得北京市海淀区 A 号房屋 22.92% 的份额,房屋总价暂估 680 万元,并要求各当事人依法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称,李建国与王秀兰于 1955 年结婚,育有三子。王秀兰 2009 年去世后,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M 号房屋遗产未分割。2012 年 M 号房屋拆迁,李建国依据拆迁协议取得北京市海淀区 A 号房屋,该房屋 50% 份额由王秀兰未分割遗产转化而来。2020 年李建国订立遗嘱,将案涉房屋属于自己的 50% 份额留给长子李泽坤,另外 50% 遗赠给长儿媳张雅君。李建国 2022 年去世后,张雅君未在法定时间内表示接受遗赠,应视为放弃,该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被告抗辩:李泽坤、张雅君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他们称案涉房屋是李建国的个人财产,李建国生前立有遗嘱,将 50% 份额分给李泽坤,50% 份额分给张雅君,且张雅君在李建国死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因此应由李泽坤、张雅君共同继承。

(二)法院查明事实

李建国与王秀兰育有李泽坤、李泽鹏、李泽文。王秀兰于 2009 年去世,李建国于 2022 年去世。

2020 年,李建国在律师见证下出具遗嘱,将北京市海淀区 A 号房屋中自己享有的财产份额,50% 由李泽坤继承,50% 由张雅君继承。

2012 年,李建国与拆迁办签订《房屋拆迁置换补偿协议书》,因拆迁 M 号内 1 号房屋获得 A 号 3 居室及相关补偿。2014 年,李建国与北京 S 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购买 A 号房屋。2021 年,李建国取得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庭审中,李泽坤称 M 号房屋系其与李建国、王秀兰共建。各方均认可王秀兰在世时对 M 号房屋进行了分割,但对于具体分配情况,李泽文、李泽鹏称李建国和王秀兰分得了 M 号内 1 号;李泽坤、张雅君称王秀兰病危时口头协商,将 M 号房屋中的 2 间分给李泽坤,1 间分给李泽文,2 间分给李泽鹏,2 间分给李建国,双方均未提供证据。

李泽鹏、李泽文认为案涉房屋是李建国与王秀兰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李泽坤称其和张雅君对李建国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李泽鹏、李泽文认可其尽到较多赡养义务,但认为自己也尽到了赡养义务。

张雅君称 2022 年 6 月 13 日才得知遗嘱内容,又主张曾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7 月 24 日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并提交了通话记录及微信截图。李泽鹏、李泽文对证据真实性认可,但认为未收到明确接受遗赠的表示。

(三)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李建国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A 号房屋由李泽坤、李泽鹏、李泽文共同继承,李泽坤占 57% 的份额,李泽鹏、李泽文各占 21.5% 的份额。

三、案件分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证据层面剖析:双方对于 M 号房屋的分配情况均无确凿证据。但根据法律规定,在无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按照原告还是被告的陈述,M 号内 1 号房屋在拆迁前应属于李建国与王秀兰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后获得的 A 号房屋亦有一半属于王秀兰的遗产。

法律依据解读:《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因无证据表明李建国与王秀兰对财产有特别约定,故 M 号内 1 号房屋拆迁所得的 A 号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转化。

(二)遗嘱与遗赠效力判定

证据考量:李建国所立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但对于张雅君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接受遗赠存在争议,张雅君的陈述前后矛盾,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知道受遗赠后 60 日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

法律规则应用:依据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 60 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法院认定张雅君放弃受遗赠,遗嘱中遗赠给张雅君的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三)继承份额分配

事实与证据考量:李泽坤提交证据证明其对李建国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李泽鹏、李泽文对此予以认可。在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适用与裁决依据: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法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酌定了李泽坤、李泽鹏、李泽文的继承份额。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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