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
本案是一起围绕北京市海淀区某回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李阳的母亲刘女士与陈峰、王辉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刘女士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然而陈峰、王辉却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刘女士去世后,李阳作为唯一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峰、王辉履行合同义务。
二、原告诉求
请求法院判令陈峰、王辉将北京市海淀区某号房屋交付给李阳。
本案诉讼费由陈峰、王辉承担。
三、被告答辩
不同意李阳的诉求,请求法院驳回。
主张合同是在被迫情况下签订,李阳母亲未履行合同,未支付购房款。
认为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因为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不能办理所有权变动。
四、法院查明事实
继承人身份
李阳提交公证书和离婚证,证明其系刘女士唯一继承人,陈峰、王辉对此予以认可。
合同签订
李阳提交合同复印件、视频光盘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刘女士与陈峰、王辉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陈峰、王辉认可签订过合同,但称是被胁迫签署,且合同未履行。
付款争议
合同写明房款已付清,但陈峰、王辉称是被迫约定,李阳虽未提供直接付款证据,但主张刘女士曾借陈峰钱款,以债抵房款。法院调取刘女士银行账户明细未发现转账记录,李阳称可能现金支付且未穷尽账户。
房屋来源
陈峰、王辉提交《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分家析产协议书》,证明诉争房屋系拆迁安置并经分家析产后归其所有,李阳予以认可。
房屋现状
双方确认诉争房屋未下发所有权证,不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现由陈峰、王辉控制。
五、裁判结果
陈峰、王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号房屋交付给李阳。
六、案件分析
(一)证据梳理与运用
合同证据: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抓住合同中关于房屋交付时间、付款情况、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尽管合同原件被陈峰、王辉持有,但结合视频光盘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有力反驳了对方关于合同无效的主张。
继承人证据:充分利用公证书和离婚证,明确李阳作为刘女士唯一继承人的身份,为李阳继承合同权利提供坚实依据。
付款证据:虽然直接付款证据不足,但合同中明确写明购房款已一次性全部付清,以此为突破口,结合常理推断,有效应对了对方关于未支付房款的质疑。同时,对于李阳提出的以债抵房款的主张,虽然证据有待完善,但从合同约定和双方过往关系角度进行合理阐述。
(二)法律关系认定
合同效力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判断合同是否依法成立。本案中,陈峰、王辉虽称合同是受胁迫签署,但未提供证据,法院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订立需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规定,认定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在法律关系认定上,准确把握合同效力的关键要素,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
合同履行认定: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刘女士已履行付款义务(基于合同约定认定),而陈峰、王辉未履行交付房屋义务,构成违约。在认定合同履行情况时,严格依据合同条款和现有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关于房屋产权变动虽因客观条件受限无法办理,但不影响合同关于房屋交付等其他义务的履行,这也符合民法典物权编中关于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区分的原则 。
(三)庭审策略制定
争议焦点把控:庭审中紧紧围绕合同效力、付款情况和房屋交付这三个核心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对于合同效力,从签订过程、证据支持等方面深入阐述,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文强调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付款情况,从合同约定、常理推断等角度进行论证;对于房屋交付,依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对方未履行的事实,有力地主张当事人的诉求。
回应对方观点:针对陈峰、王辉提出的各种质疑和主张,如合同胁迫、未付款、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等,逐一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现有证据进行反驳。清晰地说明其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支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抓住对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弱点,进一步强化我方观点。
七、办案心得
深入挖掘证据: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至关重要。不仅要重视直接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还要善于挖掘间接证据,如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把握法律: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物权编等相关内容,准确运用法律条文分析案件事实。在合同效力认定、合同履行判断、违约责任确定等方面,依据民法典规定进行严谨的论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
庭审策略制定:庭审前充分准备,制定合理的庭审策略。庭审中保持冷静,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条理的辩论,运用证据和法律依据有力反驳对方观点。注重与法官的沟通,以清晰、准确的方式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引导法官做出公正的判决。
与当事人沟通:与当事人保持密切沟通,了解案件背后的细节和当事人的需求。及时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增强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确保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办理,共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