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本文介绍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原则是怎样的?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材料?
一、审批原则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
(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
(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人资格
(一)因国家建设或镇、村建设需要拆迁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三)复退、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回原籍落户,确无宅基地者;
(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规划的实施,需要拆迁的;
(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六)符合申请宅基的其他条件的。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三、申请宅基所需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
(二)乡(镇)政府请示;
(三)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
(四)公告照片;
(五)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六)村民建房用地申请报告书;
(七)山东省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
(八)平面图;
(九)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十一)补充耕地方案(占用耕地)。
法律条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