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为了更好地理解所有权的限制,我们可以对所有权限制作如下分类:1、一般限制与具体限制 2、禁止性限制、容忍性限制和义务性限制 3、自愿性限制与非自愿性限制4、私法限制与公法限制
1、一般限制与具体限制
一般限制是对一切所有权或抽象意义上的所有权的限制,它针对的是不特定主体和不特定客体,而具体限制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主体或客体的限制。一般限制主要表现为各国民法典、宪法等对所有权行使受公共利益限制的原则规定,而具体限制表现为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对各种类型的所有权所作的具体规定。
2、禁止性限制、容忍性限制和义务性限制
根据不同的限制性规范,所有权的限制可分为三类:基于禁止性规范的禁止性限制(如禁止枪械、毒品的交易,禁止买卖土地,禁止在风景区建造住宅等);基于容忍性规范的容忍性限制(即所有权人容忍他人在其财产上为某种行为,如通行);基于义务性规范的义务性限制(即所有权人有义务为某种积极行为)。
3、自愿性限制与非自愿性限制
所有权的限制包括所有权人自愿对自己权利的限制和非依所有权人的意愿对所有权的某种约束或减损。许多他物权都是通过所有权人的意愿而设立的,同样所有权人也可以默许或容忍他人对自己之物的某种利用。通常我们所讲的所有权限制仅指非自愿性限制。
4、私法限制与公法限制
根据不同的法律依据,所有权的限制可分为所有权的私法限制和所有权的公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