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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承担的风险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19

  房产限购政策的持续实施,使得相当一部分投资性购房者的购房需求无法实现。为达到投资购房的目的,在中介的“帮助”下,有的人补缴社保或个税,有的人忙着去名,同时,借用他人名义买房,也成为部分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投资者的重要选择。借名买房,又称隐名购房,既不需要补缴社保或个税,也无需承担现有房产去名的税费,看起来很美。但借名买房,真的像看起来那么美吗?

 

  根据司法实践,实际购房人为规避限购、禁购政策,以他人名义购房,要求确认房屋产权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实际购房人的出资,可按债权债务处理。如果实际购房人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或国家相应政策发生调整使得购房人符合限购政策的除外。因此,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如日后发生纠纷,实际购房人要求确认房屋产权的,除非自身购房资格发生变化或国家限购政策发生变化,否则实际购房人的房屋确权诉请一般无法获得法院支持,购房人将面临“人房两空”的巨大风险。因为在该种情况下,实际购房人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若选择按债权债务处理,要求名义购房人返还购房款,也有可能因名义购房人无经济实力且名下仅有该一套住房无法拍卖等原因而无法取得购房出资。

 

  另外,除限购政策可能导致的“人房两空”以外,在实际购房人未将房屋产权转移至自己名下之前,实际购房人也可能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1、登记于名义购房人名下的房产,因名义购房人对第三人负债而被司法查封或拍卖;

 

  2、名义购房人离婚,配偶方主张分割房屋产权的;

 

  3、名义购房人去世后,其继承人主张继承房屋产权的;

 

  4、名义购房人见钱起意,将房屋转卖或抵押给善意第三人的;

 

  5、名义购房人迁入户口并实际入驻,导致日后主张居住权的;

 

  6、其他的一些意外风险。

 

  因此,限购政策下,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隐名购房),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限购令,实现投资购房的目的,但个中的风险,更值得各位借名买房人出手前深思。为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除选择可靠的亲友作为名义购房人外,还应签订详细的借名购房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详尽约定,必要时设定抵押等对名义购房人的处分权进行约束,并经常查看所代购房屋,以尽可能确保所购房产的安全。实际购房人(隐名购房人)在自身条件或国家限购政策发生变化而具备购房资格后,应尽快通过诉讼等方式确认房屋产权,将房产转移登记至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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