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案件详情
(一)原告诉求
原告林悦文、林悦贤向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位于顺义区×号房屋由二原告与被告平均继承。
2. 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二)事实依据
二原告系亲姐妹,被告为二原告的亲弟弟。林父与林母系夫妻,二人育有二女一子,即二原告与被告。1975年,林父从部队退休后,全家安置在顺义区×区。1993年房改,林母购买了原安置房,之后该安置房拆迁,林母获得位于顺义区×号的回迁房一套。林父于1979年因病去世,林母于2011年因病离世,且林母生前未对名下财产立遗嘱。因二原告与被告就遗产继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故起诉至法院。
(三)被告答辩
被告林宇君表示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陈述如下:1993年房改时,母亲想买房,向二原告借钱遭拒,自己从他人处借钱完成购买。1999年房屋拆迁,2003年购置回迁房,当时二原告未提及房屋相关事宜。母亲坚持要回迁房,根据拆迁方案,诉争房屋由自己出资购买,但因拆迁办要求,只能代母亲签名。林宇君认为拆迁前父亲的49平米可三人平分,对于后来增加的平米数,因其为自己出资购买,不同意分割,仅同意分割平米抵平米的部分。
(四)法院查明
1. 家庭关系:林父与林母育有林悦贤、林宇君、林悦文三名子女。林父于1979年去世,林母于2011年去世,林母父母早年已离世。
2. 房产情况:诉争房屋登记在林母名下,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号。二原告主张该房屋为林母遗产,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证据。被告林宇君不认可,称回迁前49.51平方米属于林母遗产,同意平均继承,但超出部分系自己在回迁安置时出资购买,应属个人所有,不同意分割。
3. 证据提交:
- 被告提交手写购买、装修诉争房屋账单,二原告不认可其真实性,称林母生前未提及购房钱由被告支付。
- 提交回迁安置实施方案和回迁安置办法,二原告认可真实性,但不认可其证明目的,认为无法体现诉争房屋由被告购买。
- 提交装修协议书、供暖协议等一系列与房屋相关的合同协议,二原告认可真实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认为不能证明房屋归被告所有。
- 提交求助信,证明买房时林母没钱,二原告认可真实性,但不认可关联性和证明目的,称当时是为以军属名义申请补助。
- 提交售房登记表,显示原面积互抵部分及房费等信息,二原告认可真实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被告林宇君除上述证据外,无法提交其他支付诉争房屋房款的证据。二原告主张房屋由母亲林母支付,且称林母生前有能力购买该房屋。
(五)裁判结果
1. 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房屋由原告林悦文继承三分之一份额。
2. 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房屋由原告林悦贤继承三分之一份额。
3. 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房屋由被告林宇君继承三分之一份额。
案件分析
(一)房产性质认定
涉诉房屋登记在林母名下,被告虽主张超出原房屋面积抵扣部分系其个人出资购买,但所提交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这一主张。在二原告不认可的情况下,根据现有证据,法院认定该房屋为林母遗产。被告提交的账单等证据,无法确凿证明购房款的支付情况;回迁安置方案等证据,仅能说明房屋的安置背景,不能直接证明被告对超出部分的出资购买;其他合同协议等证据,与房屋的实际出资归属关联性不强。
(二)遗产继承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办理,没有则按法定继承。本案中林母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林宇君、林悦文、林悦贤作为林母的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应按份均等继承诉争房屋,即各自继承三分之一份额。
胜诉办案心得
1. 证据收集与反驳:协助原告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明确房屋登记在林母名下这一关键事实。对于被告提交的各类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抓住其证据链的薄弱环节,从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等多方面进行有力反驳。例如,针对被告的手写账单,通过原告陈述林母生前未提及相关事宜,削弱其真实性;对于其他证据,逐一指出无法直接证明被告对房屋出资购买的缺陷,从而稳固原告的主张。
2. 法律精准运用:深入研究与遗产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法定继承的适用条件、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义务等关键要点。在庭审过程中,依据法律条文清晰阐述案件应适用的法律规定,向法官表明原告按法定继承均等分割遗产的诉求具有坚实的法律依据,让法官能够清晰理解我方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3. 庭审策略把控:庭审前制定详细的庭审策略,对被告可能提出的观点和证据进行预判,并准备好相应的应对方案。庭审中,保持清晰的思路,先声夺人阐述原告的诉求和事实依据,在被告答辩后,有条不紊地针对其观点进行反驳。合理运用证据,适时出示关键证据,增强说服力。同时,密切关注法官的反应和庭审氛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陈述和辩论方式,始终掌握庭审的主动权,最终助力原告获得胜诉判决。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