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律师文集> 正文

违约未提前一个月交房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2-27

  一、违约未提前一个月交房租的规定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交房租一般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最好在约定日期前交纳,避免逾期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第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第六,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才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即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随着现在房价的日益高涨,很多人已经放弃了买房的伟大目标,而是在自己喜欢的城市,喜欢的位置租一小个房间,能够满足自己的日常需要即可,所以租房成为了大部分刚毕业,没有经济能力的年轻人的选择。租赁合同中也存在违约责任,如果租客没有遵守交房租,房东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