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纠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公司名称等均为化名,如有雷同,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将予以撤销。)
为维护被告方隐私保护和防止多余纠纷案件,下列实例中被告方名字均为化名,若有类同请在线留言给予撤消。)
基础案件:
上诉人:钱女性
被上诉人:甲县K初中(下称K初中)
1995年末,K中学老师原老师与女朋友钱女性结婚登记。当初年末K初中充分考虑小夫妻的具体情况,为原老师分派了一整套二居室住宅,彼此签署了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到本地房管所单位开展了备案。2002年,原老师与老婆因情感不和协议离婚。协议书承诺,小孩由妈妈养育,因钱女性的企业沒有房屋,K初中的公房由钱女性和小孩定居,原老师搬出来。自此,钱女性携带孩子住在K初中寝室里,想此后过上好日子宁静的时日。8月,大学以贯彻落实房改政策为由通告钱女性母女于月末以前搬离如今的住宅。钱女性拿着与原老师的离婚协议书寻找K初中房管所单位,表达之后房屋的房租由自身准时缴纳。K初中则觉得,大学的公房是分派给大学教工定居的,即然原老师已与她离异,且原老师已不应用该房,大学就应当将其取回,便于分到别的必须房屋的教工。钱女性坚定不愿搬离,数次寻找K初中相关责任人基础理论。8月15日早上,钱女性去上下班,家里没有人,K初中机构保卫科的工作人员将房间门砸开,强制搬离了房内的家俱家用电器等物件,并在房间门上贴了封口。纠纷案件因而升級,钱女性提起诉讼到法院。
法院查证:
法院经案件审理查证,原老师与钱女性婚后,老公向其所属的K初中申请办理来到公房租赁,现两人感情破裂离婚。依据《最高法院有关案件审理离婚诉讼中公房应用、租赁若干意见难题的解释》的要求,原老师和钱女性两人复合型,离婚之后彼此均可租赁相互定居的公房的情况。钱女性有权利在离婚之后租赁K初中的公房。且原老师与钱女性在离异时,协议书将K初中的公房由钱女性和小孩定居。原老师舍弃了对该公房的租赁。K初中的回绝钱女性租赁房子的个人行为,损害了钱女性依规具有的公房租赁支配权。同时,K中学派人强制搬离了钱女性房内的家俱家用电器等物件,并在房间门上贴了封口的个人行为,组成了钱女性法律权利的损害。法院在查证状况以后,支技了钱女性的需求
律师评价:
此案异议的聚焦事实上就事非K初中教工的钱女性在两者之间夫离婚之后,是不是有权利再次租赁大学公房的难题。依据最高法院《有关案件审理离婚诉讼中公房应用、租赁若干意见难题的解释》的法律条文,在夫妻感情续存期内,另一方分派或租赁的公房,离婚之后,彼此均有承租权。针对夫妇均可租赁的公房理应按照照料养育儿女的另一方,同等条件下,照料男女双方,及其照料残废或衣食住行艰难及其无过错方的标准来解决。因而,此案中的钱女性尽管并不是K初中教工,可是针对K初中公房是具有承租权的,K初中不可因其并不是教工为由取回房屋。其次,K初中强制将钱女性母女赶走的作法都是不符法律法规的。依据《大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要求》的规定,出租方在租用满期前务必取回房子时,应事前须经承租方愿意,并赔付承租方损害,取回住房用地的,同时要搞好承租方的住宅按置。显而易见,K初中这类未须经承租方的愿意就私自搬离其财产并封房的个人行为显而易见是侵害了承租方合法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