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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律师:亲属间老人房屋分割协议,碰上部分人不愿履约的纠纷案例》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1-10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

 

赵博文于 2000 年与北京 D 公司签订北京市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出资 462,611 元购得涉案房屋,房屋交付并取得产权证后,因政策调整,赵博文名下只能保留一套经济适用房,便将涉案房屋过户至父亲赵永康名下。2018 年,赵永康与母亲孙桂兰相继病故,同年 11 月 13 日,姐弟三人赵博文、赵博杰、赵博坤就涉案房屋归属签订《继承协议书》,确认房屋由赵博文全资购买,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及补交土地出让金也由赵博文支付,赵博杰、赵博坤签字确认房屋归赵博文所有并放弃权利。然而,赵博坤 2019 年离世,涉案房屋过户受阻,陈丽君作为赵博坤的配偶拒不配合,还将房屋出租获利。

 

二、各方诉求

 

原告赵博文:

 

请求判令陈丽君腾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涉案房屋,并协助过户至自己名下。

 

要求陈丽君给付涉案房屋使用费,同时主张本案诉讼费由陈丽君、赵博杰承担。

 

理由是自己为房屋实际出资人,有《继承协议书》为证,理应享有房屋所有权。

 

被告陈丽君:

 

坚决不同意赵博文的诉讼请求。

 

认为赵博文无法证明与赵永康存在借名买房合意,也无实际控制房屋证据,《继承协议书》非赵博坤真实意愿,涉案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分割,自己作为继承人有权支配房屋,无需支付使用费,还指出赵博文不具备过户条件。

 

被告赵博杰:

 

同意赵博文的诉求,证实赵博文是房屋实际购买人和出资人,《继承协议书》合法有效,房屋所有权应归赵博文。

 

三、法院查明事实

 

家庭关系:赵永康与孙桂兰育有赵博文、赵博杰、赵博坤三子。孙桂兰 2018 年 8 月去世,赵永康同年 11 月去世,赵博坤 2005 年离婚,2007 年与陈丽君结婚,2019 年离世,无子女。

 

房屋交易历程:2000 年 9 月 6 日,赵博文购得涉案房屋,2018 年与赵永康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赵永康名下,成交价 606,300.24 元,但赵永康未实际付款。

 

《继承协议书》详情:2018 年 11 年 13 日签订,表明房屋系赵永康代赵博文持有,因政策过户,费用由赵博文承担,赵博杰、赵博坤认可事实并放弃继承权,同意房屋归赵博文,赵博文还同意赵博坤居住至其去世。陈丽君认可协议形式真实性,否认内容真实性,赵博文提供签字现场照片,赵博杰予以佐证。

 

出租情况:2021 年 8 月 1 日,陈丽君将涉案房屋出租,月租金 6500 元,合同未载明家具交接情况。

 

过户条件:赵博文明确表示目前尚不具备过户条件。

 

四、律师案件分析

 

协议效力认定:赵博文、赵博杰、赵博坤签订的《继承协议书》是关键。从协议形成过程看,有律师起草、现场照片佐证,且三人签字按印,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上,清晰阐述房屋出资、代持缘由及继承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属合法有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房屋归属判定:基于有效协议,涉案房屋明确归赵博文所有。虽曾过户至赵永康名下,但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协议约定,足以认定代持事实。赵博坤签字放弃继承,陈丽君以非真实意愿抗辩缺乏有力证据支持,不能推翻协议约定。

 

腾退及过户诉求处理:赵博文要求陈丽君腾退房屋合理合法,既然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他人无权占有。对于协助过户诉求,因赵博文自身暂不具备条件,法院暂不支持,待条件成熟可另行主张,既尊重现实,又保障当事人未来权益实现路径。

 

房屋占有使用费考量:依据协议,赵博坤居住权至其去世终止,2019 年赵博坤离世后,陈丽君继续占有房屋无合法依据。法院结合房屋情况及陈丽君出租租金标准酌情确定使用费,兼顾公平与实际损失填补,保障赵博文财产权益在占有使用层面的补偿。

 

五、案件启示

 

家庭财产安排书面化:涉及房产等重大资产在家庭内部流转、代持或继承规划,务必签订书面协议,详细记录资产来源、权属约定、各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因人员变故、利益冲突引发纠纷,口头约定在举证、认定上困难重重。

 

证据留存意识:像本案中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协议签订现场资料等,都是关键证据。当事人在处理家庭财产事务过程中,应养成随时留存证据的习惯,关键时刻能够有力支撑自身主张,防止权益受损。

 

过户时机与风险把控:因政策、经济等因素无法即时过户时,出资人要充分评估风险,提前做好预案。如本案赵博文虽有协议但过户受阻,好在协议规定清晰,仍可通过诉讼维权,但过程耗时耗力,若能提前规划过户或完善代持手续,可降低纠纷发生几率。

 

综上,法院判决陈丽君腾退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既依据事实与法律维护了赵博文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继承财产纠纷处理提供借鉴,强调家庭财产处置规范与证据留存的重要性。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快照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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